一、主观题的考点范围至多只有客观题的1/4-1/3,因此,离主观题开考还有1个月之久,没有必要再去啃客观题的考点。
二、不能放弃对客观题的备考,很多考生可能会认为,客观题已经清点完毕,主观题可以开卷查阅法条,这一阶段不用去记忆考点,错误!考点的理解和记忆仍然很重要,没有深入理解和记忆考点的话,这种读书复习只是给书“相面”。
三、参加考试的人也许会认为,主观题的重点是写,这个阶段主要是多写多练,错误!事实上,写只是表象,关键还是在于有没有把握好考点,你们练习得天翻地覆,人家踩点给分,你们怎么办?在现代法律考试中,那些“一问一答”的主观题型,答题要准确,很多考生平时多写多练,只是“看起来很努力”的复习方法,和上面第二点相比,那些不耗脑细胞的复习方法都是耍流氓。
四、前文第3点,老斯基只是否定了那种强调“多写多练习”的备考姿态,要匀出更多时间来应付主观题题点,多分析一些案例,来开阔思路,强化理解,不过,写与练对于个别题目类型还是有很大帮助的,比如那种综合解释式的题目,或者是刑法展示式的题目,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题目。
五、官方指导用书中的民事诉案例题,开辟了一种新的答题思路——“观点型”,多项回答完全不同,但任选一项(注意:不是每个回答都要回答),自圆其说,即可得分,它主要是为了指导考生运用批判性思维,抛弃传统的考试思维。
六、顺便谈一谈在官方指南中的案例,有些人说垃圾,有些人说牛X,其它科目,我没有发言权,就民诉而言,题目确实增加了深度,有很好的参考价值,但在对考点的理解和运用上,还存在一些不足,概括起来有两点:第一,一般都是瑕不掩瑜的;第二,既然现代法考开始强调批判性思维,那么就应该“批判”地读这本书,笔者将在“强化”课上对民诉指导性案例进行全面解读,并指出其中的缺陷。
以上就是北京文都法考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法考备考误区总结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,祝大家考试顺利通过!